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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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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全国两会汽车业代表观点总结

日期:
2018/07/02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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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8年汽车业相关工作。此外,在两会期间,各地方代表也针对汽车业献言献策,在此一并进行总结。
充电设施建设
    北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徐和谊——《关于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助力绿色出行的建议》
    现状: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建面临着场地难、扩容难、协调难和管理难四大问题。
建议:一是建议动态规划和布局充电设施建设蓝图,包括加快研发先进的充电技术、做好配套供电设施改造升级以及进一步编制、完善新建居民住宅、公建配套停车场(库)建设规范、标准,为新建小区预留充电设施、管线桥架、配电设施、电表箱安装位置及用地。二是建议设立专门的联席协调办公机构,协调政府各部门,推进充电设施建设。三是建议加快充电运营服务费用规范化及后台结算系统联通。四是建议对充换电的新业态给予政策支持,包括场地报批、资金支持等。
    新能源汽车
    广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曾庆洪——《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的建议》
现状: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面临动力电池技术瓶颈亟待突破,技术标准有待完善,充电、停车等配套设施建设不足,法规建设与社会认同需改进等问题。
    建议: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促进法;优化政策规划实施、安全性管理、标准化建设和技术合作,突破动力电池技术瓶颈;加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电网升级,鼓励网络共享等商业模式创新,突破配套建设瓶颈;赋予新能源汽车路权优待,提升新能源汽车的消费体验和社会认同。
    长城汽车总裁 王凤英——《关于完善新能源相关法规 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建议》
    现状:新能源汽车地方保护依旧存在,地方目录的设定高于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对想进入本地的外地新能源车企设置了障碍;地方政策的不连续性、不完善性影响企业的终端经营决策,扭曲了资源配置效率。第三,不同充电运营商各自为战,用户也难以自建充电桩。
    建议:第一,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相关精神,清查地方政府设置的不合理的地方准入制度或备案制度,努力构建统一的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使中国汽车企业能够抓住发展窗口期,进一步增强实力。第二,研究调整汽车行业税制结构,逐步提高汽车使用环节和保有环节的税赋,降低生产和购买环节的税赋,从根本上改变地方政府对本地企业提供保护的做法。第三,明确要求地方政府不得在购车环节提供现金补贴,鼓励地方政府将购车补贴转变为使用环节的补贴,如用电补贴、高速公路通行费补贴等,并将补贴直接付给用户。第四,鼓励地方政府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改造老旧小区电力容量不足、布置充电桩产生的工程改建成本等,为充电桩进小区扫清障碍,从而方便更多的消费者选购新能源汽车。第五,地方政府应转变管理思路,改“替用户做选择”为“助用户做选择”。进一步简政放权,政府管理的重心从事前转向事中、事后,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尹同跃——《关于加速推动商用车电动化的若干建议》
    现状:商用车具有负载大、使用率高、年均行驶里程长的特点,虽然商用车在全国汽车保有量和新车销售量中只占20%左右的比重,但其每年的燃料消耗量占总量的50%以上,不利于降低排放。此外,乘用车和商用车现阶段实行的分类管理,提高了管理的复杂度、加重了企业内部工作,不利于简政减负。
    建议:第一、加速推进商用车的电动化进程,有效控制商用车的碳排放。第二、通过积分管理办法来推动商用车向新能源技术发展。第三,考虑打通乘用车和商用车的积分,将轻型商用车(N1类)与现有的乘用车双积分管理办法(基本为M1类车)相融合为轻型汽车双积分管理办法的可行性。
    自动驾驶
    长安汽车总裁 朱华荣——《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统筹管理及加快相关法规标准建立的建议》
    现状:在智能汽车领域,包括发改委、工信部、国资委等在内,多家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牵头成立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平台导致资源分散。此外,自动驾驶车辆合法上市的法规缺失、道路设施标准规范的不完善以及自动驾驶的安全准入标准的不健全难以对智能网联汽车的研发、    商用提供有效支撑
    建议:一是改革现有管理机制。通过成立专职项目团队,解决多部门多头管理的问题;通过成立国家创新平台公司,系统规划、统筹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二是加快建立和完善自动驾驶相关法规、标准落地,包括在现行法规中完善或制定新的法规,允许自动驾驶商品车合法销售;完善适用于自动驾驶的道路设施规范;对自动驾驶车辆进行强制要求,为自动驾驶量产提出准入门槛。
    百度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李彦宏——《关于打造自动驾驶政策全球新高地,构建汽车产业强国的提案》
    现状:自动驾驶技术正处于产业化探索的初期,政策与技术进步并不匹配。
    建议:第一,充分发挥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建立千亿级国家自动驾驶产业投资基金。鼓励有能力的企业搭建“中国汽车大脑”平台,支持其逐步成长为全球领先的自动驾驶开放平台,围绕自动驾驶产业链和价值链,汇聚全球优秀自动驾驶力量,加速产业发展;第二,从国家层面为加快自动驾驶汽车产业化奠定法律基础(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率先开展自动驾驶试运营服务,在北上广等限牌城市,允许自动驾驶汽车不用指标即可办理牌照;尽快明确自动驾驶汽车运营的资质要求,为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相关牌照);第三,鉴于信息安全在自动驾驶汽车产业中的重要性,应加强防范汽车被黑客攻击、关键数据被控制而造成的巨大风险;第四,为加快部署自动驾驶车辆运营,推进智能化道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速改造面向自动驾驶汽车的新型城市交通环境。
    广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曾庆洪——《关于加快自动驾驶汽车立法推进合法道路测试的建议》
    现状:我国现行汽车道路管理法规有部分条款不适应自动驾驶汽车发展需要,而相关专门规定的法律位阶较低,法制保障力度较弱。
    建议:加强自动驾驶汽车相关立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立法机关授权试点或制定暂行条例等方式,加快制定自动驾驶汽车测试专项法规,保障相关测试“合法上路”;加大调研力度,研讨新的管理制度,界定自动驾驶汽车相关主体责任,探索建立自动驾驶汽车专用保险。
    进出口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尹同跃——《加快我国与各国签定自由贸易协定进程以降低汽车出口关税的建议》
    现状:日韩政府与中国汽车主要海外市场所在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使日韩汽车比中国汽车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对中国汽车的市场竞争不利
    建议:建议商务部加速与国外主要市场国家和地区签订贸易协定或关税联盟,比照日韩等国的汽车关税政策,制定中国汽车的关税政策。尤其是针对巴西、墨西哥、哥伦比亚等中国汽车行业主要出口市场(南美市场)的关税政策,为中国品牌汽车的“走出去”,践行“一带一路”倡议的各项方针政策贡献力量。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尹同跃——《关于加强“一带一路”倡议中“基金与产业”“政府与企业”融合推进的建议》
现状:针对“一带一路”战略,中国政府成立的多种基金发挥了相应作用,但这些基金的投资方向多倾向于基础设施、资源开发、航运、矿产和金融合作等领域,与汽车、装备等制造产业融合度不够。
    建议:国家要引导“丝路基金”等向汽车、装备等中国优势产业倾斜,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走出去”的汽车、装备等制造产业的支持力度,采取措施帮助中国汽车、装备等制造产业规避汇率风险,降低损失。
    电池回收
    江苏万顺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 周善红——《关于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问题的建议》
    现状:一是回收利用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二是回收利用体系尚不健全;三是回收技术和工艺水平有待提高;四是回收利用成本高、盈利难。
建议:首先要加快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法律法规制定,进一步落实动力蓄电池编码制度及可追溯体系。其次是从生产者和回收过程两方面入手,构建规模化、高效化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三是要制定相关激励实施细则,保证回收企业的经济效益,对具有价值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进行推广等。(来源: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