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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费缴纳标准


根据《北京汽车行业协会章程》规定,会员单位有按时缴纳会费的义务,以支持协会开展各项活动的经费。为了加强管理,合理收支、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北京汽车行业协会会费缴纳标准与办法》。

一、缴纳会费的单位

    凡自愿申请、经审核批准的北京汽车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二、缴纳会费的时间:会员单位缴纳会费为每年一次。

1、正式会员单位每年4月30日前缴纳,特殊情况除外。

2、新会员单位,被批准入会后一个月内缴纳当年会费。7月1日以后被批准入会的按年缴纳会费标准的50%缴纳。

三、缴纳会费的标准

1、每年缴纳会费额为:

       (1)会长单位年缴纳会费为60万元。

       (2)副会长单位年缴纳会费为5万元。

       (3)理事单位年缴纳会费为4000元。

       (4)会员单位年缴纳会费为3000元。

2、非盈利性会员单位免缴会费。

四、服务内容

     协会积极搭建行业服务平台,为会员单位提供无偿服务内容如下:

1、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内容:

(1)北京汽车信息:定期发布行业信息,为会员单位技术开发、战略规划提供信息服务;

(2)行业运行分析报告:定期发布全国及北京地区汽车企业运行分析,为会员单位了解行业运行情况提供数据分析及发展预测;

(3)行业政策报告:提供年度行业政策汇编;定期组织政策宣贯会;

(4)组织参加一级车展及零部件展会;

(5)组织统计员培训;

(6)组织标准宣贯会;

(7)在期刊及网站上为会员进行多方面宣传。

2、为理事单位提供服务:

(1)北京汽车信息:定期发布行业信息,为会员单位技术开发、战略规划提供信息服务;

(2)行业运行分析报告:定期发布全国及北京地区汽车企业运行分析,为会员单位了解行业运行情况提供数据分析及发展预测;

(3)行业政策报告:提供年度行业政策汇编;定期组织政策宣贯会;

(4)组织参加一级车展及零部件展会;

(5)组织统计员培训;

(6)组织标准宣贯会。

(7)组织专题报告会;根据企业需求,邀请行业专家讲解主题报告;

       (8)参加北京汽车行业协会团体标准讨论会;

        (9)定期提供公告管理咨询服务。

   3、为副会长单位提供服务内容:

(1)北京汽车信息:定期发布行业信息,为会员单位技术开发、战略规划提供信息服务;

(2)行业运行分析报告:定期发布全国及北京地区汽车企业运行分析,为会员单位了解行业运行情况提供数据分析及发展预测;

(3)行业政策报告:提供年度行业政策汇编;定期组织政策宣贯会;

(4)组织参加一级车展及零部件展会;

(5)组织统计员培训;

(6)组织标准宣贯会。

(7)组织专题报告会;根据企业需求,邀请行业专家讲解主题报告;

       (8)参加北京汽车行业协会团体标准讨论会;

        (9)定期提供公告管理咨询服务。

(10)定期提供标准咨询服务;

       (11)行业专题报告;

       (12)各副会长单位定制化服务。

4、为会长单位提供服务

(1)北京汽车信息:定期发布行业信息,为会员单位技术开发、战略规划提供信息服务;

(2)行业运行分析报告:定期发布全国及北京地区汽车企业运行分析,为会员单位了解行业运行情况提供数据分析及发展预测;

(3)行业政策报告:提供年度行业政策汇编;定期组织政策宣贯会;

(4)组织参加一级车展及零部件展会;

(5)组织统计员培训;

(6)组织标准宣贯会。

(7)组织专题报告会;根据企业需求,邀请行业专家讲解主题报告;

(8)参加北京汽车行业协会团体标准讨论会;

(9)定期提供公告管理咨询服务。

(10)定期提供标准咨询服务;

(11)行业专题报告;

(12)会长单位定制化服务;

(13)组织全国行业交流及调研。

五、会费缴纳及管理办法

    1、本协会秘书处在每年度3月份向会员单位寄送“会费缴纳通知”,各会员单位应按时在当年4月30日前向协会秘书处缴纳会费,协会秘书处收到会员单位缴纳的会费后开具“会费统一收据”。

    2、本协会秘书处必须制定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

    3、本协会秘书处财务直接接受协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监督,在每年协会理事会上,秘书处向各位理事做会费使用情况的报告,请各位理事审议。

    4、本协会若设置分支机构,其会费缴纳标准与办法另行制定。

    本协会秘书处收取的会费,按协会《章程》规定用于会员单位开展各项活动和本协会的必要开支。

六、本办法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

    七、本办法经六届一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